中環室內環境質量的檢測與監理方法
作者: 發布時間:
2017-01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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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住宅全裝修的日益拓展,其室內環境質量控制越來,越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,作為裝修監理人員對預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,保障公眾健康,維護公共利益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。
1.全裝修住宅室內環境質量的檢測
將室內環境污染的有害物指標質控制在相關規范以內,滿足人民生活的正常需要,作為專業監理人員必須對室內環境污染有害物質的物理化學性質、取樣、檢測方法、結果判定和處理程序有所了解。
(一)室內污染物質的種類及物理化學
常溫下從建筑材料和裝飾材料中釋放出來的有害物質主要有氡、甲醛、氨、苯及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TVOC)。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內,氡的污染濃度限量為 ̄<200Bq/m3;
甲醛污染濃度限量為40.08mg/m3:氨的污染濃度限量為≤0.2mg/m3;苯的污染濃度限量為≤0.09mg/m3;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TVOC)污染濃度限量為40.5mg/m3。
(二)取樣方法
1.1取樣前注意事項
(1)應在工程竣工至少7日后或在工程交付使用前進行;
(2)環境污染物濃度現場檢測點應距內墻面不小于0.5米、距樓地面高度0.8-1.5米。
(3)檢測點應均勻分布,避免通風和通風口;
(4)首先以樣板房進行檢測,在檢測合格的情況下,抽查同批全裝修住宅(套)數量的2.5%:
(5)室內環境中游離甲醛、苯、氨、總揮發性有機物(TVOC)濃度檢測時,對采用集中空調的全裝修住宅工程,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;
(6)對采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筑工程,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閉一小時后進行:
(7)室內環境中氨濃度檢測時,對采用集中空調的全裝修住宅工程,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;
(8)對采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全裝修住宅工程,應在房間的對外門窗關閉24小時后進行:
(9)布點應考慮現場的平面布局和立體布局,高層建筑物的立體布點應有上、中、下三個監測平面,并分別在三個平面上布點:
(10)確定采樣時可用交叉點、斜線布點或梅花樣布點的方法;
(11)全裝修住宅檢驗時應當覆蓋受檢住宅不同功能的自然間(如臥室、起居室、衛生問、儲藏室等);
(12)采樣時應準確記錄采樣現場的溫度和大氣壓。
1.2取樣數量
(1)應抽檢有代表性的房間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。